本网讯 眉山市机动车驾驶人服务中心为规范各区、县摩托车培训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于8月29日上午在东坡区圣境月会议室召开了眉山市机动车驾驶人服务中心摩托车培训业务管理会议。
会议要求:各区县培训点统一按照公安部、交通部2016年10月1日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开展培训教学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报名、培训流程。驾驶人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对无证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工作。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培训收费标准:两轮摩托车(E照)600元/人;三轮摩托车(D照)800元/人。